一、招标条件 | |||||||||||||
阜新市矿工大街周边区域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已经由辽宁省·阜新市·阜新市备案。以阜发改审批【2023】6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阜新市矿工大街周边区域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施工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阜新市海州区,工程建设范围为北起中华路、南至细河,东起山中街、西至迎宾大街。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项目主要新建雨水管道总计5288米,包含矿工大街、新华路、青年街、尹城街、共4条道路雨水管网,并配套建设检查井、雨水口等设施,对破坏路面进行恢复;新建一体化雨水提升泵站1座,其中三一八公园泵站设计规模为4.94m3/s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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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4年12月20日 开工至 2025年12月20日 竣工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 2.项目经理资格: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3.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其他要求: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备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陈丽华 | 姓名: | 陈丽华 |
单位: | ******有限公司 | 单位: | ******有限公司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称: | 职称: |
招标人: | ******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50号 | 地址: | 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文化路155-3号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曲守智 | 联系人: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陈丽华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