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沙江治理项目施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护岸工程、清淤清障工程、园建工程
等(招标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合同估算价约 7149.80813 万元。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或 贰 级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双方负责的职责分工;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4、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