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地址:宁国市西湖壹号东南(钓鱼台路东)1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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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名称:******有限公司 |
地址:宁国市人民路2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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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提升工程EPCF项目甲供材项目(二次) |
项目编号 |
NGS-GC-GK-****** |
开标时间 |
2025年3月13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办事处畈村村委会办公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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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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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根据项目进度需求及业主要求及时完成供货(约24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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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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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8.6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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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彭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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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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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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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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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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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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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城北污水处理厂甲供材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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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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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民政府颁发“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荣誉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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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诚信投资大厦1幢 1-907、90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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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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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根据项目进度需求及业主要求及时完成供货(约24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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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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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86.8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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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朱辉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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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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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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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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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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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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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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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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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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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经济开发区广屏路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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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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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根据项目进度需求及业主要求及时完成供货(约24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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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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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85.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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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李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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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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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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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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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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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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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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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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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颁发的******人民政府质量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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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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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2 初步评审表中响应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签署 ”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5年3月14日-2025年3月17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杨工(招标人)、罗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招标人)、0563-******(招标代理机构)。 二、******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 |
附件: 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提升工程EPCF项目甲供材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pdf